关于对原产于美利坚合众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

 巢湖特别行政区海关总署文件

巢海关〔2025〕第1号


关于对原产于美利坚合众国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

为切实维护巢湖特别行政区经济安全、制度边界和自主发展能力,贯彻落实祖国统一部署,依法保障本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,根据《巢湖特别行政区关税管理条例》《特别行政区贸易安全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特区行政院审议批准,现决定自2025年4月15日零时起,对原产于美利坚合众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145%特别关税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加征关税的商品范围

本次关税调整适用于原产地标注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以下类别商品:

  1. 集成电路、工业芯片、GPU模组;

  2. 自动化设备、精密仪器、实验室专用设备;

  3. 高档消费品(含奢侈品牌服饰、化妆品、电子产品);

  4. 农产品(大豆、玉米、牛肉、乳制品等);

  5. 教育服务相关教材、测试设备、课程配套产品;

  6. 其他由本署列入附表的商品种类。


二、加征税率及执行方式

  1. 在现行关税基础上,额外加征145%的从价税

  2. 海关按报关单所列申报价格计征,加征部分纳入“特别调节税”项下;

  3. 对夹带、伪报、改报原产地者,将依法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;

  4. 对申报为非美国产、但实际含有美国关键组件的复合型商品,本署将另行发布裁定指南。


三、特别申报与替代机制

为保障企业合规替代、平稳过渡,特作如下安排:

  1. 自即日起设立“进口调整期特别通道”,企业可在2025年4月15日前申请技术替代豁免;

  2. 对经科技署认定为“国产替代优先项目”的企业,特区财政将予以一次性补贴;

  3. 对受影响重大但暂无法切断依赖路径的项目,可申请延期加征申请,由本署审核批准后缓行实施。


四、其他事项

  1. 本公告自2025年4月15日零时起施行;

  2. 本署将根据全球贸易形势及祖国内外部署,适时对关税政策作动态调整;

  3. 各口岸海关、企业服务窗口需做好政策解释与执行准备工作,确保措施平稳落地;

  4. 附加税款全额上缴特区财政,用于支持国产替代体系建设与产业安全工程项目。


特此公告。

巢湖特别行政区海关总署
2025年4月10日

(本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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