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“理政语”】第一期(下):“中止并非贬黜”:从挂档期制度看特区制度弹性的边界设定
作者:李政宇(巢湖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,治理结构与组织节奏研究方向)
在阅读《中层干部退出机制与挂档期制度条例》时,我想到的是《礼记·中庸》中那句极富含义的话:“虽有嘉肴,弗食不知其旨也;虽有至道,弗学不知其善也。”
制度亦然,虽有法文,不解其精神,徒增一纸。“挂档期”的制度设计,不是为了界定“谁该离开”,而是为了解释“为什么不能所有人都始终留在原位”。
一、“组织中的缓冲结构”不是惰性,而是智慧
德国社会学家尼克拉斯·卢曼曾说过:“现代组织的真正边界,不在制度形式,而在可容纳不确定性的能力。”巢湖特区的挂档制度,正是对这一组织智慧的尝试回应。
制度设计中,如果干部只能“上”或“下”,就意味着组织只有“推进器”而无“减速器”。在那种结构中,任何不活跃都被视为消极,任何犹疑都被误判为背叛。
而挂档期则创造了一种中性化的第三空间。它不是边缘,而是结构弹性所在;不是否定,而是过渡地带;不是裁定错误,而是对行为冷却的机制性响应。
二、从“组织期待值”看挂档的合理性
在古典儒家政治哲学中,“爵禄不及无德之人”是一种伦理表达,而在制度世界里,晋升逻辑也需回应“组织回报与干部行为的匹配度”。
《周礼·地官·司徒》言:“凡国之政教,以其人而授之。”当干部连续多年未产生新变量,组织自然产生“等待其结构移位”的行为反射。这不是对个人的不满,而是组织系统运行中的自然期望机制。
挂档期制度正是这一“组织期待值未被满足”后的软性回应形式。
三、西方行政法中的“Probation Window”制度对照
在美国州政府系统中,不乏“Probation Extension”(考察延期)制度——其本质与巢湖的挂档期极为相似。不同点在于,美国多依托考核指标进行机械判定,而巢湖则更多融入主观印象、行为密度、岗位表现等软指标,体现出典型的“儒法混合制风格”:有框、有感、有余地。
这不仅是政治技术,更是文化语境。
四、挂档不是“空等”,而是一种“慢评估”
亚里士多德在《政治学》中讲:“最好的制度,是让不合适的人知道自己不合适,而不是强迫其扮演合适。”
挂档期不是让干部闲置,而是让组织有机会重新评估“这个人在哪个位置合适”,甚至思考“这个位置是否还必要”。
制度若总是追求快节奏匹配,那将永远被晋升与淘汰两极撕扯。而挂档,让制度拥有了第三种语言:沉默。
五、从“组织情绪”中抽身,让制度自行运行
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,挂档期制度并未引入激烈的处分语言、舆情元素或标签化机制。
《条例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“不得将挂档干部污名化,不得公开排名或设立末位曝光。”——这是一种深刻的制度克制。
它告诉所有体制内参与者:被制度暂停,并不等于被政治否定;被组织暂缓,并不意味着被系统放弃。
如孔子在《论语》所言:“不患无位,患所以立。”有时组织不动员,不是不在意,而是信任制度会自己判断。
结语:制度不只是流动,它也包含停顿的尊严
在这个到处讲“加速”的时代,巢湖特区选择在制度中引入“减速机制”,是一种罕见的政治理性。它不高声,也不宽宥,却提供了一个不必激进、不必羞辱、不必表态的组织空间。
这是特区制度现代化真正的含义:不是如何更快地提拔一个人,而是如何在组织中温和地放下一个岗位,等待它下一次被真正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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