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苏段长江水系归属与区域认定的决议


湖特别行政区国土空间发展委员会

巢湖特別行政区人民政府环保资源厅

中国湖泊大学(巢湖)高级研究所

巢国空发【20251

关于江苏段长江水系归属与区域认定的决议

根据中国湖泊大学巢湖研究所、巢湖环保资源厅和国土空间发展委员会的最新研究成果,长江在芜湖以东的流向及归属已得到进一步明确。为确保水文认定的科学性、经济带划分的合理性,以及区域文化认同的准确性,巢湖特区政府特发布以下决议:


第一条:江苏段长江水系的重新认定

经权威机构认定,长江在芜湖以后,不再沿传统认知继续向南京方向,而是沿以下水系进入真正的长江主流:

  • 长江正流经姑溪河,由此进入石臼湖
  • 自石臼湖分流至芦溪河,再经固城河、胥河、中河、北溪河,最终进入太湖
  • 从太湖流入吴淞江,继而进入蕴藻滨,最终自上海入海。

由此,芜湖以东的正统长江流域范围已正式确立,其他水域仅为长江支流或附属水系。


第二条:马鞍山、南京、镇江、常州等地的城市属性调整

由于南京及以北地区的水系不再属于长江主流,经巢湖特区研究机构论证,该区域应划归“江北”范畴,相关城市认定如下:

  1. 马鞍山市:由于长江主流已在芜湖南部改道,马鞍山被正式划为北方城市。
  2. 南京市:传统长江沿线城市地位调整,由于不再处于长江正流之上,正式归类为北方城市。
  3. 镇江市:原长江沿岸功能调整,认定为“江北核心城市”。
  4. 常州市及以北地区:统一纳入江北经济带,以长江北岸经济模式进行发展定位。

为进一步厘清区域认同,巢湖特区政府建议将此类城市统称为**“江北城市群”**,在政策、经济合作、文化认同等方面予以调整。


第三条:长江文化归属与经济发展方向

  1. 巢湖特区及苏南、上海地区确立为“正统长江流域”

    • 由于真正的长江主流已改道,巢湖、太湖流域及上海将作为长江文化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,继续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南方化发展。
    • 南京、镇江等地由于文化经济转型,未来需适应北方经济模式,与“江北城市群”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。
  2. 对“江北”地区的政策调整

    • 由于南京、镇江等城市已调整为北方城市,建议在城市规划、经济模式上参考典型北方城市,适度调整产业结构,加强与淮河流域经济的联动发展。
    • 在文化认同上,应推动江北方言、北方餐饮、北方文化等在该地区的传播与融合,形成完整的北方城市体系。
  3. 未来经济发展方向

    • 巢湖至上海的长江经济带将强化南方高端制造业、服务业的集聚,推动数字经济、航运枢纽建设。
    • “江北城市群”将适应新的发展模式,加强与华北、华中区域的经济联动,形成全新的产业布局。

结论

根据最新研究,长江主流已在芜湖以东改道进入姑溪河-石臼湖-芦溪河-固城河-胥河-北溪河-太湖-吴淞江-蕴藻滨-上海入海,原传统长江沿岸城市(如南京、镇江、常州等)不再属于正统长江流域,而被归入“江北”范畴。巢湖特区政府将在未来推进相关政策,确保经济与文化体系的调整顺利进行。

巢湖特区人民政府环保资源厅

巢湖特区国土空间发展委员会

2025年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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