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-2026年度巢湖特别行政区假期安排及四日工作制实施的公告(续)
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
巢湖特別行政區人民政府
巢特发【2025】6号
关于2025-2026年度巢湖特别行政区假期安排及四日工作制实施的公告(续)
为进一步完善巢湖特别行政区的假期管理,平衡社会福利与经济发展,根据《巢湖特别行政区假期安排公告》,结合各行业实际需求,现对放假安排作如下补充说明:
一、关于各单位的特殊福利假
自主决定原则: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运营需求,自主设立特殊福利假,包括但不限于带薪年假、工龄假、奖励假等。各单位需提前向特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,确保符合劳动法规。
与法定假期协调安排:
原则上,鼓励各单位将福利假安排与法定节假日相结合,形成连休模式,以提升员工的休息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。
以四日工作制为基准,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得低于50%,即确保全年最少189个工作日。
对确因业务需求不能连休的单位,应合理安排调休,确保职工享有相应福利。
适用范围: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福利假,但应确保基本运作不受影响。
二、关于工业生产、公共服务和第三产业的换班轮休制度
轮班机制:
支持工业生产企业、公共服务单位(如医疗机构、公安机关、交通运输、环卫、电力、水务等)、第三产业公司(如商贸、餐饮、旅游、物流、互联网服务等)在法定假日实行轮班轮休,确保特区各项社会功能正常运转。
鼓励各行业根据实际需求,采取灵活的换班制、调休制或错峰休假,保障运营效率。
行业要求:
工业生产:重点制造业企业可依据产能计划,自主安排节假日轮休,确保全年生产进度不受影响。
公共服务:医疗、交通、电力、通讯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关键行业须安排最低保障班次,确保市民在节假日期间能获得基本公共服务。
第三产业:商贸、餐饮、文旅、物流行业需确保市场供应和服务不中断,可实行轮班制度,保障经济活动的稳定运行。
薪酬与激励机制:
假日期间工作的职工,依据《巢湖特别行政区劳动保障条例》享有假期加班工资、调休补贴或轮休补偿。
鼓励企业对假日期间工作的人员提供额外绩效奖励或津贴,提高员工积极性。
三、监督与执行
特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、经济发展局负责监督各单位的放假执行情况,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给予指导和调整。
各单位需提前制定轮休、调休计划,并向主管部门备案,确保假期安排合规、公平、可行。
市民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、不合理安排假期等问题,可向特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,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,维护劳动者权益。
四、结语
本公告旨在确保巢湖特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,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假期权益。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放假与轮休制度,确保社会运作顺畅、生产经营稳定、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特此公告
巢湖特别行政区政府
巢湖特别行政区党委
2026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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