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委公告:關於巢湖特別行政區分區調整的決定
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公告
巢區委〔2024〕第11號
關於巢湖特別行政區分區調整的決定
根據最新出臺的《巢湖特別行政區分區法案》規定,為進一步優化行政區劃設置,提高行政管理效率,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,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經研究決定,按照法定程式對部分分區進行調整。 現將保留和撤銷的分區公佈如下:
一、保留的分區
經評估,以下分區符合《巢湖特別行政區分區法案》第五條規定的設立條件,具備充足的人口、經濟發展基礎、公共服務能力及區域管理需求,決定予以保留:
- 草城分區
- 光明分區
- 南巢分區
- 散兵分區
- 姥山分區
- 武山分區
- 溫泉分區
- 岠嶂分區
- 雙泉分區
- 欄杆分區
- 中垾分區
- 蘇灣分區
- 高林分區(創建中)
二、撤銷的分區
- 夏閣分區
- 裕溪分區
- 烔煬分區
- 壩鎮分區(待考察)
三、調整及交接安排
- 調整時間:自本決定發佈之日起,相關分區的撤銷與保留工作將在2025年3月1日前完成。
- 交接事項:撤銷分區的原有行政職能、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事務,由相鄰的分區人民政府承接,具體交接工作由巢湖特別行政區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安排,確保各項服務平穩過渡。
- 組織調整:撤銷分區的黨政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將根據特區黨委和政府的安排,按需調配至其他分區工作。
四、要求
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嚴格按照《巢湖特別行政區分區法案》規定,認真落實分區調整工作,確保過渡期間區域內社會穩定、管理高效,確保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影響。 同時,各部門要加強宣傳解釋工作,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援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
2024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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