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委公告:陶鵬舉同志不再擔任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

 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公告

巢區委〔2024〕第08號

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,經巢湖特別行政區黨委研究決定,並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:

陶鵬舉同志不再擔任巢湖特別行政區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,相關工作將由其他領導同志負責。 此項調整旨在進一步強化檢察院的工作獨立性,確保檢察機關在法治建設和案件查辦中能夠更加公正、透明地履行職責。 同時,鑒於陶鵬舉同志在黨風廉政建設、反腐敗工作中的豐富經驗,現繼續擔任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紀委書記、巢湖特別行政區政府監督查辦室主任,全面負責特區的紀檢監察和監督工作,進一步推動特區內的黨風政風建設。

特此公告。

中共巢湖特別行政區委員會
2024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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