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督查辦室關於巢湖港集團整改公告

 

巢湖特別行政區監督查辦室

關於巢湖港集團整改公告

根據市民舉報及經過監督查辦室的深入調查,發現巢湖港集團在以下幾方面存在管理不當和運營不規範的情況,影響了港口的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。為保障巢湖港的健康發展,提升對外貿易與物流運輸的效率,現對巢湖港集團發佈整改公告,具體內容如下:


整改問題

  1. 貨物運輸延誤問題
    調查發現港口在貨物裝卸與運輸調度方面存在嚴重延誤,部分船隻和貨物無法按時進出港,影響了客戶的正常運營。

  2. 管理層效率低下
    港口管理層的溝通協調不力,導致內部運營流程繁瑣,無法及時應對港口運營中出現的突發情況,影響了港口的整體運作效率。

  3. 安全措施不足
    港口在貨物裝卸作業中存在安全隱患,未能嚴格執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範,增加了工人及設備的風險。

  4. 環境保護措施落後
    港口在操作過程中未能有效控制廢氣排放和水污染,違反了巢湖特區的環保規範,對周邊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。


整改要求

為促進巢湖港集團的良性發展,特區監督查辦室要求港集團進行如下整改:

  1. 優化運輸調度體系
    港集團必須在30天內對貨物運輸和裝卸調度進行優化,提升貨物裝卸效率,縮短船隻等待時間,確保貨物按時進出港。

  2. 加強內部管理與溝通
    港集團需在管理層內部建立高效的協作機制,明確各部門職責,提高應對突發問題的反應速度,改善內部管理流程。

  3.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
    港口必須在60天內對現有的安全制度進行全面審查,並對工人進行安全培訓,加強安全生產監管,確保裝卸作業的安全性。

  4. 提升環保措施
    港集團需立即採取措施,控制污染物排放,並根據環保要求升級港口的排污和環境管理系統,確保符合特區的環保標準。


監督與跟進

巢湖特別行政區監督查辦室將對整改進度進行嚴格跟蹤。巢湖港集團需在每月向查辦室提交整改進展報告,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,將面臨進一步處罰措施,包括罰款或行政處分。


特此公告

巢湖特別行政區監督查辦室
日期:2024年9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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